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提前一個多月買演唱會門票,截止退票後,出票信息才“姗姗來遲”…,歡迎閱讀。
提前一個多月在大麥平台上購買演唱會門票,結果直到演唱會開始前 2 天,平台截止退票之後,出票信息才 " 姗姗來遲 ",這讓部分消費者感到不太合理,大麥明明寫了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結果等了一個月都沒出,如果可以早點出票,那麼消費者就能根據座位位置的好壞,考慮是觀看演出還是選擇退票,如今停止退票了才出票,讓有的消費者質疑 " 估計是怕大家看到位置不好退票,故意過了退票截止點才開。"
那麼,"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 存在誤導消費者嗎?截止退票後才出票的規定又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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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麥平台一個月還沒出票
自從 8 月 4 日在大麥平台購買了一張 "9 月 9 日楊千嬅演唱會上海站 " 門票後,方女士等了一個多月,平台也沒有完成出票。
當天方女士在大麥支付了 699 元的演唱會費用後,系統提示她票已搶到,目前處于待出票的狀态,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由于工作繁忙,在方女士看來既然搶到了票,就沒再關注大麥 APP,可是直到兩周後,她再次登錄大麥平台,才發現訂單頁面始終停留在 " 待出票 " 的狀态。
"9 月初,還沒有出票,我就想退掉了。"
方女士稱,因為她購買的演唱會門票屬于 " 不支持選座 " 的類型,只能選擇座位的大致區網域,具體位置是随機分配的,而門票遲遲未出,也就沒法确定自己的位置是否會受到台柱、舞台設備的遮擋,進而影響自己的觀看體驗。
9 月 7 日上午,考慮到這個不确定性存在,方女士決定聯系大麥客服退票。
" 客服說要收 20% 手續費。"
對此說法方女士希望與平台客服進行協商,雖然方女士知曉當下已經超過了免費退票的時限,但是平台過了一個多月還沒出票,與其标注的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 不符,是否也該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因此方女士希望平台能夠減免退票的手續費。
可是這一要求并未得到平台客服的認可。
" 他們全是固定的話術,像機器人一樣,說不能減免手續費。"
方女士直言,如果知道平台一個月都不出票,她肯定會在免費的時限内進行退票,也就不必承擔這 20% 的手續費。
如今距離演唱會開始只有 2 天的時間,平台還未出票," 憑什麼退票要收手續費 "?
質疑:截止退票後才出票?
從 9 月 7 日上午開始,方女士一直在與客服協商能否減免手續費,但是并未達成一致。客服當天還告知方女士,9 月 7 日中午 12 點是截止退票的時間,一旦超過 12 點,則退票通道會被關閉。
" 我要求更新處理,平台也沒反應。" 方女士感到難以接受,因為她還在和大麥客服溝通過程中,時間正好超過 12 點,她的退票通道已被關閉,客服的話術也從 " 不能減免手續費 " 變為 " 不能退票 "。
全程都是 " 固定的、機械的 " 溝通話術,這讓方女士感覺非常 " 無力 "。
更加戲劇化的是,在 9 月 7 日中午 12 點截止退票之後,當天下午 2 點過,方女士收到了平台發來的出票信息。
此時留給方女士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按原計劃去看演唱會,另一個則是不去看演唱會,而門票一分錢也不能退。
" 我後來還是去看了演唱會。" 方女士說,雖然最終的結果沒有改變,但是她認為在大麥平台購票的整個過程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是出票時間的告知,平台明明寫了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為什麼最終一個多月才出,是不是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如果能提前寫明 " 預計一個月出票 ",那麼消費者完全有時間在免費退票期間内做出決定,是退還是等,而不是在沒有出票的情況下,只能等或者付手續費退票。
其次,方女士質疑大麥平台出票的時間是否過于 " 巧合 "?9 月 7 日中午 12 點停止退票,當天下午就出票,無論觀看演出的位置好壞,都沒法退改,這種做法是否合理?
" 現在我沒有其他訴求,只希望更多的消費者能夠看到我的遭遇。"
方女士告訴新聞晨報 · 周到幫辦記者,她希望通過媒體進行呼籲,讓平台能夠出台更合理的出票、退票規則。
客服:建議自行考慮是否退票
幫辦記者在社交平台上搜索發現," 大麥待出票 " 的詞條不在少數,許多消費者反映,演唱會還有一兩天就開始了,但是訂單頁面始終顯示 " 待出票 ",讓人焦慮不已。
" 大概率要 7 号 12 點以後出票了,因為在這之前都能退票。" 一位名為 " 夏夜生花 " 的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留言到,同為 9 月 9 日的楊千嬅演唱會上海站,她也是直到 9 月 7 日下午才出票,還有網友在 9 月 7 日晚上才看見大麥平台出票。
" 估計是怕大家看到位置不好退票,故意過了退票截止點開。" 一位網名叫 "jeff" 的網友評論道,對于這種 " 猜測 ",也有不少網友點贊支持。
針對方女士碰到的情況,幫辦記者于 9 月 13 日致電大麥平台客服,幾經輾轉聯系上了人工客服。
記者:" 大麥平台寫的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意思是 5 個工作日内一定會出票嗎?"
客服:" 楊千嬅的這場演唱會退票時間比較短,一般來說,一周左右出票是正常的,這場稍微遲一點,具體每個項目的時間都不一樣,不是固定的。"
記者:" 為什麼沒有出票的情況下,消費者不能免費退票呢?"
客服:" 項目的規則是這樣的,退票和是否出票沒有關系。"
記者:" 那我想根據座位位置再決定要不要退票的話,平台一直不出票不是就沒辦法了嗎?"
客服:" 如果在免費退票時效内,還沒出票的話,建議您自行考慮一下(要退還是要等)。對于不支持選座的演唱會來說,座位的位置是根據付款時間順序進行排序的。"
律師:平台的規則會影響消費者選擇
那麼,大麥平台寫明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實際一個多月才出票是否有誤導消費者嫌疑?過了截止退票時間才出票的規則是否合理?對此,新聞晨報 · 周到幫辦記者采訪到北京觀韬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郭振偉律師進行解讀。
針對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 是否有誤導消費者嫌疑,郭振偉律師認為,消費者在大麥網上購買演唱會門票,雙方之間形成合同關系。該表述是否涉嫌誤導消費者涉及到對合同履行期限的解釋的問題。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 " 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釋,應當按照所使用的詞句,結合相關條款、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确定意思表示的含義 "。通常情況下,大家認為 " 預計 1-5 個工作日出票 " 的表述并未明确出票的固定時間。從語言習慣上,如果對出票時間進行明确便不會使用 " 預計 " 這一表述。
因而,郭振偉律師認為該種表述不會對消費者起到誤導作用。
" 同時,我們注意到經營者實際出票時間遠遠超出預計時間,這對消費者的信賴利益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郭振偉律師說道。
至于大麥平台截止退票後才出票的情況,客服解釋稱退票只和時效有關,與是否出票無關,在郭振偉律師看來,該規定不太合理。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第九條 "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正如消費者所說,通常情況下," 出票 " 後才能看到演唱會的具體位置,即消費者只有出票後才能全面了解自己購買的服務的真實情況,消費者退票與否與出票時間具有一定程度的關聯性。如果售票方未能在退票時間截止之前的合理時間内出票會一定程度上影響消費者的選擇。
" 如果平台在購票時注明‘不支持選座’,那就需要探讨該規定是否是格式條款,如果屬于格式條款,那麼應當作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讀,但是對于平台的該規定是否屬于格式條款,仍有一定争議。"
郭律師說道。
此外,因演唱會門票具有時效性和有限性,郭振偉律師提醒經營者對于退票規則等以顯著方式或在顯著位置提請消費者注意。同時也提醒消費者理性消費,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來源 | 新聞晨報 · 周到 APP 記者 陳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