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互聯網經驗:五部門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歡迎閱讀。
36 氪獲悉,工信部等五部門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25 年版)》、《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25 年版)》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25 年版)》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執行。對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含 2 月 28 日)批準的按照或比照《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項目和企業,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進口設備,繼續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工信部聯重裝〔2021〕198 号)和《财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國内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公告》(2012 年第 83 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