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電影經驗:因為長得帥,殺人犯被全網求情……,歡迎閱讀。
我們經常說,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
誰也不能否認長着一張好看的臉确實能給生活帶來不少便利。
找工作面試的時候可能會被優先考慮,談對象的時候更受異性歡迎,哪怕是陌生人都會莫名對你溫柔一些。
但,誰能想到,因為長得帥,殺人犯也能成為「頂流」。
路易吉,一個本年度末全球熱搜當紅人物。
果然,還是李秀滿說得對啊。
讓最漂亮的孩子站中間顯得整個團都好看了。
他現場逮捕的照片,不知道的還以為在拍美劇呢。
每一秒都是電影級别的畫面,一臉正義感,根本不畏懼死亡。
為什麼囚服能穿成愛馬仕的感覺,令廠長百思不得其解 ……
原來時尚的完成度就是靠臉。
就連手铐在他手上都像是新款手鏈。
由于太過火爆,押送他的人,為了出片,也是狠狠打扮了一番。
西裝,領帶,皮鞋,樣樣不落。
而主角路易吉更是穿上了紅色限定款毛衣,是要祝我們聖誕快樂嗎?
路易吉到現在為止,一張醜照都沒有,真是帥得毫無死角。
庭審照片也是被拍出了見面會的感覺。
他在外網已經火到什麼程度了?
就連酒吧裡都是放的他照片,DJ 帶領着人們在狂歡。
國内更是一片倒的稱他為英雄。
他錯哪了?他一定是有苦衷的!!他錯在沒娶我 ……
殺人兇手成頂流?
這世界終于癫成了我不認識的樣子。
他明明是殺人犯,按照常理,他應該被送上法律和輿論的審判台。
但現在,他不僅沒有被唾棄,甚至被網友們捧為 " 當代羅賓漢 "" 新蝙蝠俠 "" 性感的 CEO 射殺者 "。
大家都稱這是年底最佳照片 top,他明明出身優越,精英教育,天賦異禀,有着美好的未來。
他是為了正義,但采取非法手段。
身為資本家繼承人,卻幫助窮人對抗資本,所以網友稱他為俠義之士。
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還在審判中,但他殺人是事實。
對犯人的同情,甚至是包容,從古至今并不少見。
美國男孩赫林因超速駕駛撞死一對母女被判 24 年後,不少美國網民都在社交媒體上公開為他求情。
原因就是—— " 他太帥了 "!
甚至有人從他眼裡看到了悲傷,懇求給他一次機會。
日本殺人犯布橋達也在殺害英國 22 歲女教師後,畏罪潛逃,多次整容逃避追捕。
警方足足花了三年的時間才把他逮捕歸案。
最令人疑惑的是,落網後,他竟因一張被捕照走紅,吸引了超過數十萬的人在社交媒體上為他做無罪辯護,稱他為 " 日本最帥犯人 "," 逃亡王子 "。
更有甚者,跑到法院外為市橋達也應援,說要給他生孩子,喜歡他,支持他,還為他設計了漫畫人物形象。
國内也有一位被稱為最美殺人犯,她叫楊旸,是一個美麗的空姐。
她被抓到後,就連警方都直呼可惜。
因為感情,她被渣男騙,做小三,還被他一絲不挂的拍照,兩人不斷糾纏,最後手刃情人,反殺渣男。
她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服刑期間,她積極改造,憑借着出類拔萃的外貌優勢和自我努力,成為了監獄裡的文藝積極分子,後來死緩改無期,無期變有期。
2001 年入獄,想必現在已經出來了。
直到現在,也有人為她感到可惜。
不僅是現實中的殺人犯,影視劇中「共情美貌罪犯」更是泛濫。
不怕反派壞,就怕反派帥,變态殺人狂,病嬌,斯文敗類,多重人格都是正中大家喜好。
打開視頻,滿屏彈幕喊老公。
只要反派長得好,三觀跟着五官跑。
可這,終究不是我們美化殺人犯的理由。
不可否認,影視劇中那些立體,復雜的反派角色,常常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着觀眾的目光。
可影視終究是虛構的藝術,它允許我們在安全的距離内探索人性的陰暗面,但無需承擔任何現實後果。
對演員來說可以是突破,但是在現實中,雖然顏值高,但暴力殺人絕不是可以被美化的事情。
長相從不是任何人也為所欲外,違法犯罪的資本。
帥和犯罪是兩件事。
不能因為帥就讓他免除罪行,也不能因為犯罪就直接否定他的顏值。
帥是事實,犯罪也是事實。
" 顏值即正義 ",這本來就是一句玩笑話而已,可一旦在現實裡真這麼幹了,那後果相當可怕。
不管是調侃還是起哄,每一句求情實際上都是在鼓勵犯罪。
别再美化他殺人犯了,不管出于什麼原因,他們都傷害了人。
世上沒有感同身受,你在求情的同時可想過那些受害者的家屬看到,心裡會是什麼滋味呢?
人性最大的善良,是 " 換位思考 "。
你沒經歷過,不代表事情不存在。
不要因為自己生活在陽光裡,就忘記黑暗。
不要因為自己幸福,就無視别人的苦難。
如果那個受害者是你。
你還會考慮殺人犯是否帥氣,美麗嗎?
别一邊喊着要追求正義,一邊卻去推動罪惡。
更不要自己遭受迫害時不依不饒,可别人有同樣遭遇時就突然大度起來,搞雙标那一套。
雖然同情一個人本質上并沒有罪,但縱容罪犯,甚至扭曲社會價值觀卻是錯誤的行為。
不管殺人犯背後有著怎樣可悲的故事,殺人這件事是沒有社會能輕易接受的,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而負上責任。
什麼時候你會對一個惡人動了恻隐之心?
當然,惡人當然有辯解的權利,自有他們的律師。
《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王赦替 " 無差别殺人犯 " 李曉明辯護,就像他所說的那樣:
" 他真的該死,他殺了人就應該死,可是不代表,民主法治就要跟着一起陪葬。"
廠長并不是想替殺人犯辯解,無論他是出于什麼目的殺人,是為了正義還是洩憤,是英雄還是人渣。
這都不是我們該關注的重點,在這個時代,默認看臉的狂歡仍在持續,美醜絕不是判斷對錯的唯一标準。
希望我們的社會,不要真的 " 娛樂至死 "。
因為在司法體系裡,如果讓輿情判案,那實在是太過荒唐,荒謬。
如果讓輿論影響了法治,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因為你下一次不敢保證,輿論不會被有心之人利用。
記住,不管殺人犯有多十惡不赦。
都不應該由輿論代替法律去審判。
記住,惡魔是會裝扮成天使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