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深陷抄襲風波的《周處除三害》,會有三種結局,歡迎閱讀。
阮經天在《周處除三害》裡殺瘋了!
電影好看沒有争議,但電影外的版權之争也是一部大戲,雙方早在去年已經鬧上法庭,《周處除三害》在内地上映後,馬上在内娛升堂了。
" 周處 " 的原型是他?
簡單說說《周處除三害》的劇情。
阮經天飾演的通緝犯陳桂林,唯一的親人離世 + 肺癌晚期,生無可戀準備去警局自首,沒想到年輕警察根本不認識他,還推他去另一邊排隊登記。
于是他發現自己在通緝令榜單上只排第三,照片還被撕了半張 ……
" 榜三大哥 " 的氣怎麼想都吞不了,決定在領便當之前幹一票大的,滅掉榜一和榜二大哥,讓世人都能記得住他。
" 周處除三害 " 本身源自《世說新語》裡的一個傳奇:
頑劣少年周處,仗着武藝高強橫行鄉裡。鄉民們敢怒不敢言,只是默契地把他與南山白額猛虎、西氿長橋蛟龍并稱 " 三害 "。
有人勸說周處去刺殺蛟龍和猛虎,實際上是希望三個禍害互相厮殺。等周處在水中沉浮厮殺三天三夜出來,竟發現鄉裡都為自己葬身河底而拍手稱快,才意識到自己竟是被人厭惡的三害之一。
他幡然悔悟,勵志好學,終成為賢良忠臣。
這個故事早在明朝就被改編為《蛟虎記》,而國劇裡也有《除三害》的劇目。
電影《周處除三害》借助典故将故事搬到了現代,融合了灣灣黑幫背景,男主陳桂林據說也是有原型的,是著名竹聯幫忠堂執事劉煥榮。
劉煥榮當年專門黑吃黑,獵殺黑幫老大,卻又多次搶黑幫的錢做慈善救濟兒童福利機構,也算是一個傳奇大佬了。
後面有機會我們會展開說說他的故事
陳桂林除了行事作風與劉煥榮相像,兩人被捕時的謎之笑容,也是異曲同工。
去年《周處除三害》拿到金 | 馬獎 7 項提名,最終獲得最佳動作設計獎;今年又提名了金像獎最佳亞洲華語電影。
電影風光無限,伴随而來的卻是 " 抄襲 " 争議,台灣編劇兼導演錢人豪,公開稱《周處除三害》抄襲了他的故事。
向同行 " 分享故事 ",結果被拍成電影了?
錢人豪說,《周處除三害》抄襲了他籌備多年的故事《無法無天》,不僅大綱幾乎一模一樣,連主角、配角名字,金句對白、故事情節、甚至 slogan 也抄到一模一樣。
他提到,這個故事在圈内和他合作多年的團隊、某些熟悉的演員也早就知道,他在2017~2018年在發布會上不只一次提過。
最初他沒有點名是《周處除三害》,電影監制李烈這邊表示無法回應。
李烈的無視激怒了錢人豪,他直接在臉書怼《周處除三害》制作公司,并暗示自己多年來被大姐大打壓,同時把矛頭對準了導演黃精甫。
被錢人豪指名道姓控訴,黃精甫也出面回應自己的創作過程,否認抄襲。
他說,早在 2010 年拍《復仇者之死》,就有探讨 " 善與惡 " 命題的意思,後來和團員興致勃勃聊起,心裡萌生了探讨 " 善惡 "" 人性 "" 宗教 " 的想法。
之後他不斷和監制同行們聊大綱,吸取意見,直到 2019 年與李烈等人達成共識要拍《周處除三害》,2020 年 8 月完成了故事大綱,全篇 12 頁紙。
劇情結構、人物、主題風格及宗教命題與自己的舊作《復仇者之死》一脈相承。
故事靈感起源和時間線,也是鑑定作品原創性的重要信息,而錢人豪的回應,直接把時間線猛拉到1997 年。
他說,《無法無天》的故事靈感最早起源于 1997 年在林森北路街頭讨生活的閱歷,後來 2006 年當導演拍攝《地下秩序》,認識了幾位來客串電影的灣灣幫派大哥,聽他們分享了不少人生經歷和台灣秘辛故事,覺得很有意思,接着又參考了台灣十大通緝犯事件,再結合自己的想象,才有了後來的《無法無天》,而黃精甫之前甚至沒來過台灣。
同一年,錢人豪去香港發展,認識了黃精甫等幾位監制導演。那時他帶了好幾個作品的紙本大綱,其中就有《無法無天》,他落力向香港的監制導演 " 賣故事 ",可惜故事無人問津。
在等待機會的歲月裡,他和黃精甫還出來喝過很多次酒,分享彼此的故事。
不止向朋友和同行分享,2018 年他還在微博發過《無法無天》劇本大綱。
這一點我還挺不解,按我自己的寫作習慣,是不會将手頭沒完成的稿件公開的。我也問了一位導演朋友,他說确實有些人會把劇本分享給交情好的同行朋友,希望吸納修改意見,可是像錢人豪那樣直接把劇本大綱發在微博上,他也不懂是什麼操作。
…… 總感覺錢人豪對劇本的保護意識不太強(當然這不是被抄襲的理由)。
如今錢人豪索性在臉書公開帶有寫作時間的完整劇本,正式起訴電影《周處除三害》剽竊創意。
他手動做了調色盤,對比《無法無天》和《周處除三害》的各種雷同之處,稱劇本内容重復率高達 72%。
還有一些主要情節的雷同,如《無法無天》的人物 " 陳廣州 " 變成了《周處》的 " 陳桂林 ";開頭悍匪男主去警局自首,被小警察要求排隊以及男主被騙患癌的情節,榜二與按摩店女孩的人物關系等等。
台詞金句相似度也頗高,比如錢人豪寫的是 " 我不怕死,我怕死了都沒人知道 ",電影裡是 " 我不是怕死,我是怕死了都沒人記得。"
除了呈現證據,他還特意在采訪中提到李烈小姐在台灣勢力龐大,而他人微言輕。
他說的李烈小姐,是台灣女演員兼制片人,也是羅大佑的前妻。
當初讓阮經天擺脫偶像劇男主标籤的《艋舺》正是她投資制作的,她還拿下過第 47 屆金 | 馬獎年度傑出台灣電影工作者獎。
李烈在灣灣也是頗有争議的女人。
2017 年,她被拍過《美麗少年》《玫瑰戰争》等紀錄片的導演陳俊志公開控訴職場霸凌。
對于錢人豪的指責,片方指都是造謠,還起訴錢人豪诽謗,由于案件正在審理中,片方選擇不公開資料。
至于網友的反應,有覺得錢人豪 " 蹭流量 " 的,畢竟他之前能拿出手的作品幾乎沒有。
有網友覺得故事大綱雖似,但裡面的内容和細節都不同,比起抄襲,更偏向是 " 縫合融梗 ",像活埋後踹開棺材板的劇情《殺死比爾 2》裡有,而邪教洗腦也和《仲夏夜驚魂》相似。
" 抄襲門 " 的三種結局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看到關于某個作品抄襲的指控,上周連《這個殺手不太冷》也帶着 " 抄襲 " 的詞條上了熱搜。
當然這個熱搜來得快退得也快,因為大家發現除了 " 小孩配殺手 " 的設定和故事模式對上了,人物關系的核心特征、關鍵主線以及畫風都完全是兩個樣。
這種 " 抄襲 " 指控顯然是不成立的,而真正鬧上法庭的 " 抄襲案 ",復雜性就要強得多,參考之前的案例,《周處》抄襲門大概會走向三個結局:
第一種:關鍵證據缺失,不了了之。
2018 年《白夜追兇》熱播後,編劇陳瓊瓊告編劇韓冰,說《白夜》是她和韓冰相戀期間共同創作的。
男方只寫了小說梗概,她改寫成萬字劇本,而雙胞胎兄弟的設定,第四集網絡劇劇本以及簡短版的故事大綱也是她和韓冰共同完成的,這些有往來郵件作證。
後來二十幾集的内容,她說和韓冰也有大量開會讨論,但想着是情侶關系,沒有錄音留底。直到《白夜追兇》熱播,她才覺得這份情感當了别人的墊腳石。
當時很多網友站到了 " 前女友 " 一方,覺得《白夜追兇》劇情後半部分确實比前面差一些,但韓冰本人也很剛,稱是劇本的 " 唯一作者 "。
由于關鍵證據缺失,此事後來不了了之,陳瓊瓊的微博置頂如今仍是這起侵權案的相關内容。而《白夜追兇 2》也一直拖到去年才開機,據說核心設定有大改動。
倒是類似題材成了行業香饽饽,好幾部帶着《白夜追兇》影子的刑偵推理劇都緊接着播出了,并且也都陷入了 " 抄襲 " 争議 ……
第二種:艱難維權成功,但抄襲者遲遲不表态
内娛兩宗非常經典的抄襲案,一個是于正《宮鎖連城》抄襲瓊瑤《梅花烙》,一個是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作品《圈裡圈外》。
這種調色盤上板上釘釘的抄襲,因為抄襲者拒不認賬,也撕扯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甚至在法院認定抄襲成立之後,當事人仍然沒有執行道歉。
瓊瑤等了 6 年,而莊羽足足等了 15 年才終于等到道歉。
郭敬明提出要把《夢落》線上線下所有收益計算清楚給莊羽,而莊羽的回應也漂亮,接受道歉,并且提議用這份收益成立個反剽竊基金。
這個基金還真不是為了補刀郭敬明。在等待道歉的 15 年裡,莊羽幫助過許多被抄襲的作者,她深深知道維權路對于一個作者精神、體力和财力的消耗是多麼嚴重,很早就想成立這樣的基金了。
而莊羽反剽竊基金的第一個幫扶案件,就是網絡作家祖占起訴另一位網絡作家玖月晞的《小南風》侵犯其作品《越過時間擁抱你》著作權一案。(目前審理結果還沒出)。
所以不管道歉是否真誠,至少也算是版權意識的勝利吧。
第三種:作品改署名 + 票房分紅和解
影史上最著名的抄襲事件,發生在 60 年代的好萊塢。
1964 年,萊昂内把黑澤明在 1961 年的電影《用心棒》改編成自己的《荒野大镖客》。除了場景由日本村落換到西部小鎮,拿刀變成玩槍,其他人物設計、情節走向甚至台詞,都跟黑澤明的《用心棒》如出一轍。
黑澤明提請訴訟并最終勝訴,最終得到了《荒野大镖客》全球票房盈利的 15%,這份獲利甚至超過了《用心棒》,而黑澤明的名字也加到了編劇欄上。
黑澤明對結果表示滿意,還喜滋滋誇《荒野大镖客》拍得不錯,值得一看。有了 " 官方 " 加持,這部片聲名大噪,甚至被奉為意大利西部片的開山作。
這個 " 和解 " 的局面,也讓好萊塢抄襲成了傳統,抄襲醜聞年年上演,解決方法簡單粗暴 : 不服來告。只要侵權人把侵權收益吐出來就算告結。
E 姐結語:
回到《周處》這件事,台灣導演還真是印證了我們刻板印象裡的文青風格 …… 動不動就是千字長文,只是從他目前公開的資料看來,能不能界定為抄襲真不好說,畢竟《著作權法》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
在案件判決之前,大家還是要理性看待事件,尤其不要單純因為一部作品已經獲得巨大成功就否定它侵權的可能性。莊羽也說過,很多時候抄襲者的作品,就是會比原版寫得更好。
畢竟原版裡的情節和人物,都是原作者花費巨大的智力和勞動才構建出來的,抄襲者在别人的基礎上錦上添花,當然會寫得更好了。
錢人豪内心不服,但也對《周處》表達了肯定:故事真的不錯,演員是無辜的,表現也很出色。
所以作為路人觀眾,想看的還是可以大方進電影院看,不必有 " 負罪感 ",法庭事法庭了,相信法律會給原作者還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