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蜂巢能源已回復審核問詢函:專業锂離子電池系統提供商,客戶涵蓋諸多國内外主流整車企業,歡迎閱讀。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6 月 30 日在上交所更新上市申請審核動态,該公司已回復審核問詢函,回復的問題主要有,關于長城汽車,關于獨立性,關于天源新材與億新發展等。
同壁财經了解到,公司為專業锂離子電池系統提供商,專注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儲能電池系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要產品包括電芯、模組、電池包及儲能電池系統,并可根據客戶需求為其提供動力電池及儲能產品整體解決方案。公司在電池材料、制造工藝、電池系統等產業鏈關鍵領網域擁有核心技術優勢及可持續研發能力。
關于長城汽車。發行人對長城汽車的動力電池銷售價格主要根據長城汽車的詢價得標情況确定。報告期内,長城汽車通過比價方式确定電池包供應商,公司與寧德時代等供應商向長城汽車報價,長城汽車基于價格、質量等因素确定供應商,報告期内公司向長城汽車銷售動力電池產品有可參考的市場價格作為定價基礎,定價公允,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2021 年度,蜂巢能源銷售磷酸鐵锂電池包時間集中在 11 月及 12 月,該時段磷酸鐵锂電池包市場平均價格為 0.77 元 /Wh,與蜂巢能源銷售價格 0.74 元 /Wh 無較大差異。2022 年度,發行人向長城汽車及其相關企業銷售量產動力電池包產品與市場價格對比無顯著差異。綜上,發行人報告期内向長城汽車及其相關企業銷售三元電池產品及磷酸鐵锂產品與市場平均價格不存在顯著差異,銷售價格具備公允性。
關于獨立性。發行人自長城汽車剝離時擁有的專利技術以及 2018 年 12 月向長城汽車收購的專利及非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其產品生產及後續研發的技術積累儲備和參考,但不屬于發行人專利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也均不涉及發行人目前已形成的 13 項核心技術。發行人從長城汽車分拆後,依托完善的研發創新體系、人才激勵政策、先進的產線建設理念以及前瞻性的技術路線布局,發行人自主完成了超過 3,000 個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逐步形成了現有的核心技術體系,在技術創新領網域取得了較大突破,具備較強的獨立自主創新能力。
關于天源新材與億新發展。天源新材的經營範圍為锂離子電池材料的生產、銷售及研制;锂離子電池制造。技術進出口業務;貨物進出口業務。其主要業務為锂鹽加工,主要產品包括氫氧化锂和碳酸锂,相關產品可用于制造锂離子電池正極材料。報告期内,天源新材早期未正式投產,因此其 2019 年、2020 年均處于虧損狀态,2021 年其項目投產,盈利情況逐步轉好。發行人入股天源新材後, 2019 年及 2020 年未向其采購相關產品,至 2021 年天源新材項目正式投產且其锂鹽產品質量穩定後,發行人逐步開始向天源新材采購锂鹽產品。
億新發展為長城汽車境外投資平台,長城汽車通過其持有諸多境外經營主體。2017 年 10 月,長城汽車通過億新發展與澳大利亞 Pilbara 籤署協定取得锂礦包銷權,該锂礦最初計劃由長城汽車動力電池事業部使用,後動力電池事業部業務職能整體轉移至蜂巢能源。2019 年,億新發展取得澳大利亞 Pilbara 自 2019 年至 2024 年每年兩萬噸锂礦包銷權,并延續之前的銷售計劃向蜂巢能源銷售锂礦。報告期内,億新發展僅向蜂巢能源和天源新材銷售過锂礦,不存在其他銷售及客戶。因此,億新發展主營業務為股權投資,锂礦包銷僅是其在特定時期的非主營業務。
關于其他問題,公司也一一進行了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