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女子無意間發現,網紅直播探訪的兇宅竟是自己家!,歡迎閱讀。
擁有 250 餘萬粉絲的網絡博主,擅自闖入他人房屋拍攝視頻,并把房屋渲染成 " 鬼屋 "" 兇宅 ",房主周女士和弟弟要求對方删除,卻被拒絕……
近日,在貴州省鎮遠縣檢察院的支持起訴下,周女士姐弟順利維權。
8 月 27 日,# 女子發現網紅探訪的兇宅是自己家 # 的話題衝上熱搜。
發現自家房屋被拍成 " 鬼屋 "
家住鎮遠縣的周女士和弟弟原本生活在一個幸福的四口之家,父母修建了一棟房屋用于經營 " 農家樂 ",遊客絡繹不絕。然而,2009 年,姐弟倆的父親因病去世,2012 年 5 月,母親又意外摔傷,經醫治無效後也不幸去世。
接二連三的變故給當時年僅 20 歲的姐姐周女士和 10 歲的弟弟帶來沉重打擊,因不懂經營,加上想離開這個傷心之地,姐弟倆在母親去世後,便搬離該房屋,借住在親戚家。但這棟房屋是父母留下的遺產,承載了周女士姐弟對父母的思念,雖沒有自住,他們也時常會去打掃修繕。
今年 6 月,周女士發現,在某短視頻平台擁有 250 餘萬粉絲的博主陸某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了一則關于自家房屋的視頻。" 這裡死過兩個年輕人,是鬧鬼的房子…… " 視頻中,陸某擅自進入姐弟倆的房屋拍攝,并使用恐怖音效營造恐怖氣氛,捏造 " 鬧鬼 " 的言論誤導觀眾,将這棟房屋渲染成了所謂的 " 鬼屋 "" 兇宅 "。
短短十餘天,陸某的視頻就迅速走紅,在其中一個短視頻平台上點贊數高達 71.9 萬、評論 19.9 萬、收藏 5.6 萬、轉發 45.8 萬,在其他視頻平台上也有多達 281.1 萬的播放量,視頻評論區中還有大量諸如 " 妥妥的陰曹地府 "" 房子正面看像墳,樓頂上的圓像墓碑 " 等言論。看到這些,周女士的内心受到極大傷害,遂向陸某表明身份,要求其删除視頻。但陸某不僅拒絕了周女士的請求,還将她拉黑了。
對方真實身份不明
"2020 年左右,就有人開始炒作我們的房子是‘兇宅’的網絡謠言,當我們向對方表明身份後,一般發布者就自行删除了相關信息。2021 年,有人非法闖入房屋拍攝視頻,我們向公安機關報警,但因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僅作行政處罰,之後還是時不時有其他人到房屋裡面進行拍攝造謠。這次陸某發布的視頻播放量特别大,影響力超乎想象,對我們的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我們想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想通過狀告陸某來警告其他有類似想法的人,可連發布者的真實姓名等信息都不清楚,都不知道該告誰。"6 月 19 日,周女士來到鎮遠縣檢察院,向檢察官說明情況并詢問是否可以申請支持起訴。
陸某的行為是否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權利?侵害了他們的哪些權利?周女士姐弟是否符合支持起訴的條件?該院承辦檢察官随即提請召開檢察官聯席會。6 月 21 日,會議讨論後認為,博主陸某為吸引眼球,獲取經濟利益,未經允許進入周女士姐弟的房屋拍攝視頻并捏造虛假言論,引起廣大網民的讨論和轉發,致使周女士姐弟遭受網絡暴力,侵害了二人的一般人格權,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二人經過多方嘗試仍難以收集對方當事人的信息和案件證據,訴訟能力較弱,符合支持起訴條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信息發布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檢察機關應當支持起訴。
6 月 26 日,鎮遠縣檢察院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律師等對該案是否符合支持起訴條件、是否應當協助周女士姐弟調取陸某的真實信息等問題進行聽證。經聽證員評議後一致同意,該院決定支持周女士姐弟起訴。随後,該院為周女士姐弟提供了法律咨詢,依法調取陸某的真實身份信息,并協助收集相關證據。6 月 28 日,周女士和弟弟向法院起訴了陸某,鎮遠縣檢察院也一并向法院送達了支持起訴意見書。
當事雙方庭上握手言和
8 月 16 日,法院開庭審理了周女士姐弟訴陸某網絡侵權一案。周女士姐弟提出了三項訴訟請求:在網上删除發布的涉案視頻;停止侵害,錄制澄清視頻,經周女士姐弟同意後,在原發布平台發布一個月以上,消除影響;書面向周女士姐弟賠禮道歉。鎮遠縣檢察院派員以支持起訴人的身份出庭,宣讀了支持起訴意見書,并邀請人民監督員和人大代表旁聽了庭審。
該院認為,陸某作為在某短視頻平台擁有 250 餘萬粉絲的博主,為了博人眼球,獲取流量和賺取經濟利益,擅自進入他人房屋拍攝視頻,捏造并傳播關于他人房屋和家人的虛假事實,使用拍攝手法營造恐怖氣氛,将他人房屋渲染成具有靈異事件的 " 鬼屋 "" 兇宅 ",視頻對外發布後引起大量網民的過度關注、讨論和轉發,形成網絡暴力,嚴重傷害周女士姐弟的感情,根據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陸某應當按照周女士姐弟提出的訴訟請求承擔民事責任。
庭審中,陸某起初并不認為自己存在過錯,但在充分的證據和釋法說理下,陸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侵害了周女士姐弟的合法權益,遂請求法院組織調解,經周女士姐弟同意後,雙方握手言和。
" 我沒有想到自己的行為會給你們造成這麼大的傷害,向你們表示歉意。我同意你們的全部訴訟請求,并且自願進行一些經濟補償。" 經現場調解,陸某當庭書寫道歉信,并向周女士姐弟支付了 3000 元精神補償費。
來源:檢察日報 · 法治新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