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兩部門:決定對镓、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歡迎閱讀。
财聯社 7 月 3 日訊,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關于對镓、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滿足相關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 2023 年第 23 号 關于對镓、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批準,決定對镓、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
镓相關物項。
1. 金屬镓(單質)(參考海關商品編号:8110929010、8112929090、8112999000)。
2. 氮化镓(包括但不限于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0001901、3818009001、3825690001)。
3. 氧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25909001、3818009002、3825690002)。
4. 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3904030、3818009003、3825690003)。
5. 砷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3909026、3818009004、3825690004)。
6. 铟镓砷(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3909028、3818009005、3825690005)。
7. 硒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42909024、3818009006、3825690006)。
8. 銻化镓(包括但不限于多晶、單晶、晶片、外延片、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3909029、3818009007、3825690007)。
鍺相關物項。
1. 金屬鍺(單質,包括但不限于晶體、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8112921010、8112921090、8112991000)。
2. 區熔鍺錠(參考海關商品編号:8112921090)。
3. 磷鍺鋅(包括但不限于晶體、粉末、碎料等形态)(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53904040、3818009008、3825690008)。
4. 鍺外延生長襯底(參考海關商品編号:8112921090)。
5. 二氧化鍺(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25600002、3818009009、3825690009)。
6. 四氯化鍺(參考海關商品編号:2827399001、3818009010、3825690010)。
二、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填寫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檔案:
出口合同、協定的原件或者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掃描件;
拟出口物項的技術說明或者檢測報告;
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證明;
進口商和最終用戶情況介紹;
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三、商務部應當自收到出口申請檔案之日起進行審查,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并在法定時限内作出準予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本公告所列物項的出口,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準。
四、經審查準予許可的,由商務部頒發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以下簡稱出口許可證件)。
五、出口許可證件申領和籤發程式、特殊情況處理、檔案資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務部、海關總署令 2005 年第 29 号(《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出口經營者應當向海關出具出口許可證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并接受海關監管。海關憑商務部籤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驗放手續。
七、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超出許可範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由商務部或者海關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