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科技經驗:主播測評帶貨不客觀,“踩一捧一”被判賠 10 萬,歡迎閱讀。
IT 之家 9 月 7 日消息,據武漢江岸區法院消息,近日,該院審理了一起直播帶貨過程中的侵權民事案件,2 名被告通過貶低其他同類產品聲譽、不當抬高自身產品聲譽,不客觀地 " 踩一捧一 ",構成商業诋毀與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争行為,被判處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 10 萬元。
IT 之家從江岸區法院獲悉," 某某嚴選 " 是一家主打母嬰產品銷售的抖音号,由王某和李某共同運營,目前有 20 多萬的粉絲數。該抖音号經常在直播中做產品測評,主播拿出了幾款 DHA 藻油商品進行對比:
"A 款和 B 款的 DHA 藻油凝膠糖果認證标識一樣,油的質量效果也是一模一樣,但是價格為什麼差這麼多呢?"
" 因為 A 款藻油的廠家甲公司是著名的上市公司,為產品宣傳花了很多廣告費,廣告費說是公司出,其實最後攤到了我們消費者身上。"
"B 款藻油的廠家乙公司是國企,它家的產品是國貨老品牌了,不需要請明星代言,沒有這些額外的成本費用,更劃算一些。"
以上對比言論,主播在直播過程中多次提到。經查,該抖音号是乙公司的授權經銷商,而 "B 款 DHA 藻油凝膠糖果 " 正是乙公司生產的。
甲公司作為 "A 款 DHA 藻油凝膠糖果 " 的生產者,發現該抖音号在直播中多次發表 " 踩一捧一 " 的言論,認為構成商業诋毀和虛假宣傳,将王某、李某訴至江岸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 某某嚴選 " 抖音号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強調甲公司的 DHA 藻油商品貴在廣告費上,并将其與乙公司的 DHA 藻油商品做片面比對,傳播誤導性信息,損害了甲公司商品聲譽和競争優勢,構成商業诋毀行為。且該抖音号稱兩種商品的認證标識一樣也與事實不符,在貶低甲公司商品的同時也不當抬高乙公司商品聲譽,容易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
據此,法院判令王某、李某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 10 萬元的法律責任。一審判決後,王某、李某提起上訴。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