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保姆偷賣雇主163瓶茅台酒,價值93萬元,歡迎閱讀。
短短 9 個月時間,保姆偷偷賣掉雇主家 163 瓶茅台酒,價值 93 萬餘元。這起案件發生在常州,8 月 15 日,經武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當地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令人震驚的是,多次作案後,保姆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把回收茅台酒的人直接約到了雇主的倉庫交易。此外,60 多萬贓款全都被保姆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和高昂的生活花銷。經法院審理,涉案保姆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
家裡茅台離奇消失,嫌疑人竟是保姆
常州人高悅(化名)是一位茅台酒的收藏愛好者,這幾年幾乎每個月都會從一些大型超市、煙酒店購買成箱的茅台,随後存放在家中的倉庫。今年 3 月的一天,高悅清點庫存時,察覺到茅台酒的數量減少得有點兒不正常。發現異常後,她就留了個心眼,記下了各款茅台的數量,并在離開時仔細将家中門窗關好上鎖。半個月後,當她再次進貨後來到倉庫清點,發現又少了 3 箱茅台酒!
短短半個月時間,庫房整整少了 3 箱茅台酒,這驗證了高悅的猜測,但她仔細查看後發現家中門窗并未破壞,且家人手中的鑰匙也沒有丢失,庫房裡的茅台酒究竟是怎樣離奇消失的?感覺到問題嚴重,高悅随即打電話報了警。當地公安根據現場情況以及調查結果很快鎖定嫌疑人,原來,庫房裡離奇消失的茅台酒都是被保姆偷偷搬走的。
9 個月偷賣 163 瓶茅台,價值 93 萬元
據了解,去年 6 月底,54 歲的周某某通過家政公司的推薦來到高悅家當保姆,每個月的薪水為 6000 元。一次偶然的機會,周某某跟着高悅母女到一處倉庫打掃,這裡竟堆放了一屋子成箱的茅台酒。此後,經過幾次觀察,周某某發現雇主一家只往倉庫存酒,卻幾乎很少清點或取出,這讓她動起了歪心思。
" 偷偷拿幾瓶賣掉還債,肯定不會被發現。" 有了這個念頭後,周某某趁着再次打掃的機會,偷藏了高悅随手放在鞋櫃上的倉庫鑰匙。到了自己輪休的那天晚上,她就潛入倉庫,偷拿了兩瓶茅台酒,回到鎮江老家之後,以 2500 元一瓶的價格賣掉。
嘗到了甜頭的周某某,越偷膽子越來越大,從零散的幾瓶到成箱地偷,最後竟然多次于凌晨将回收茅台酒的陳某某直接約到雇主的倉庫,一賣就是三五箱。短短 9 個月時間,周某某分七次賣出茅台酒共 163 瓶,經鑑定,被盜茅台酒共價值 93 萬餘元。
60 多萬贓款全被用于還債和個人開銷
按理說,高悅一家待保姆不薄,周某某為何還要偷賣雇主家的茅台酒呢?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周某某透露,到高家做保姆之前,她曾做過小額貸款,在外欠了一大筆錢。此外,除了生活開支外,她在購物、美容等方面的花銷也非常大。
在動手偷賣茅台酒之前,周某某便多次以 " 與丈夫離婚 "" 兒子談生意需要定金 " 等借口,向高悅的母親借錢。心善的老人念其可憐,幾乎每次都有求必應。而這些錢,大多被周某某拿去還債和消費。現代快報記者從武進區檢察院采訪獲悉,周某某偷賣雇主的茅台酒累計銷贓金額 66 萬餘元,所得贓款也全都被用于還債和個人開銷。
今年 8 月 15 日,武進區檢察院以周某某涉嫌盜竊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去年 8 月至今年 4 月 5 日,被告人周某某在被害人高悅家中當保姆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偷拿鑰匙等手段,多次竊得被害人家中茅台酒并銷贓給陳某某(已另案處理),其行為應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經武進區法院審理,周某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
通訊員 夏丹 李小芳 現代快報 + 記者 宋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