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罰款65.58萬!北京通報打擊“職業閉店人”全國首案,歡迎閱讀。
就業第一線
經濟觀察網訊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今天(10 月 22 日)召開新聞通氣會,聯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通報打擊職業閉店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據了解,今年以來," 職業閉店人 " 參與預付式經營企業閉店逃債、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職業閉店人 " 一般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尋找目标企業,評估企業負債情況,按照負債總額收取一定比例傭金,以私下協商、秘密協定等方式操作,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變更、減資、破產清算等程式,幫助面臨經營困境的預付式經營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轉移資產、逃避債務,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一些 " 職業閉店人 " 通常會在閉店前,以店慶等名義組織促銷吸引消費者預付費用," 職業閉店人 " 主導的閉店行為也導致員工薪資被拖欠、消費者預付費用無法退還,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衝擊了社會信用體系,給人民群眾造成經濟損失。
經公安部門前期核查取證,發現存在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藝術傘 ")、北京木翼創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木藝藝術 ")2 家藝術培訓機構涉嫌職業閉店。接到公安部門移轉線索後,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對 2 家閉店企業及 3 家涉案背債中介機構、2 名閉店人立案調查,查處虛假登記、協助虛假登記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 65.58 萬元,辦成打擊 " 職業閉店人 " 全國首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案件辦理情況:
案件一:" 藝術傘 " 系列案件
經查,北京超萊國際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超萊國際 ")、四川順立傑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四川順立傑 ")、創企未來(北京)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創企未來 ")3 家中介機構為經營不善的教培機構 " 藝術傘 " 提供閉店服務。上述中介機構通過招募 " 背債人 " 賈某作為 " 挂名 " 法定代表人、遞交虛假登記材料、隐瞞重要事實,為 " 藝術傘 " 代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
上述行為經查實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一是對閉店企業 " 藝術傘 " 構成提交虛假登記材料取得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罰款 10 萬元。
二是對 3 家中介機構為閉店企業提供收費服務、提交虛假材料、隐瞞重要事實開展代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 " 超萊國際 " 沒收違法所得 9300 元,頂格罰款 10 萬元;對 " 四川順立傑 " 沒收違法所得 1.88 萬元,頂格罰款 10 萬元;對 " 創企未來 " 沒收違法所得 700 元,罰款 2 萬元。
案件二:" 木藝藝術 " 系列案件
經查,韓某(個人)為經營不善的教育培訓機構 " 木藝藝術 " 提供閉店服務,通過招募張某作為 " 挂名 " 法人、股東、遞交虛假材料、隐瞞重要事實,為 " 木藝藝術 " 代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備案)。
經核查認定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一是對閉店企業 " 木藝藝術 " 遞交虛假登記材料、隐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備案)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罰款 18 萬元。
二是對韓某、張某遞交虛假材料、隐瞞重要事實開展代辦取得公司變更登記的違法行為進行分别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韓某沒收違法所得 6 萬元,罰款 5 萬元;對張某沒收違法所得 7000 元,罰款 1 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同步撤銷了 " 藝術傘 "" 木藝藝術 " 虛假變更登記事項,将閉店鏈條中韓某、張某、賈某等 9 名自然人認定為虛假登記直接責任人,自虛假市場主體登記被撤銷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請市場主體登記。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預付式經營企業:
一是要嚴格落實《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依法、合規發行預付卡;
二是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務質量,不得任意加價;
三是經營者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繼續履行義務或者退還沒有消費的預付款餘額。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市民:在預付式消費時,應當與經營者籤訂合同或留存消費憑據,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具體内容、價款或者費用、預付款退還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做到科學理性消費,提高防範風險的意識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