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三部門:禁止攜帶易引起暴力等不良傾向的學生用品進入校園,歡迎閱讀。
中新經緯 1 月 18 日電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18 日發布關于加強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其中提到,禁止學生攜帶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标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為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進入校園;對使用時存在安全風險或易引發暴力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以及類似新產品,如圓珠筆刀、蘿卜刀等,不得在營銷時宣傳暴力内容和做錯誤的誘導性示範等。
該公告提到,嚴格生產管理。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產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的公告》 ( 2023 年第 36 号 ) 和相關國家強制性标準要求組織生產,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标籤标識中明确產品适用年齡、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監護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項,并在标籤标識或包裝上的顯著位置标注。
規範銷售行為。兒童和學生用品銷售部門應當嚴格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得銷售來源不明、無标籤标識、無注意事項或注意事項不完整的產品;發現假冒偽劣兒童和學生用品線索與證物的,應當及時向市場開辦者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電商平台應當加強對平台内兒童和學生用品經營者的檢查監控,禁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标準要求的產品。對使用時存在安全風險或易引發暴力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以及類似新產品,如圓珠筆刀、蘿卜刀、激光筆、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兒童真煮廚具等,不得在營銷時宣傳暴力内容和做錯誤的誘導性示範。對校園周邊商鋪銷售可能存在質量安全風險隐患的兒童和學生用品,市場監管部門要實施重點監管。
加強教育引導。各地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嚴格校園安全管理,加強宣傳教育,禁止學生攜帶不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标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為傾向的兒童和學生用品進入校園;與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產品質量安全教育,引導學生提升質量安全意識,自覺選擇符合标準、适合年齡階段、有益身心健康發展的兒童和學生用品。
強化監管執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生產銷售部門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将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納入監督抽查計劃,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時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缺陷產品召回監管力度,确認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產部門主動實施召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兒童和學生用品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
推進社會共治。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引導督促兒童和學生用品生產銷售部門依法生產經營,加強行業自律。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實際需要,及時發布社會關切的重點兒童和學生用品風險提示或消費提示。新聞媒體積極發揮科普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陳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