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博主發視頻分享日常,男子推斷其住處跨省行竊,歡迎閱讀。
關注研究短視頻博主分享的日常生活視頻兩月有餘,從中嗅到盜竊良機,乘汽車、轉火車、劃小舟入室盜竊,經西湖區檢察院起訴,日前,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二千元。
2022 年 10 月,馮某在某短視頻平台刷到杭州的一個博主,該博主喜歡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
馮某從該博主分享的視頻中,推測該小區應屬高級小區,該博主應該是有錢人。馮某通過網絡地圖查看,發現該小區地處城郊,依山傍水,價格不菲,遂起了盜竊之意。馮某準備了雙肩包、手套、橡皮艇等物,于 12 月 27 日從廣西老家出發前往杭州。
12 月 28 日,馮某抵達杭州。為避開監控,下午 4 時許,馮某先打車至目标小區的隔壁小區,然後穿過樹林,使用事先準備的橡皮艇過河,走山路繞到目标小區後山。
當晚 6 時 30 分許,馮某通過栅欄破洞進入目标小區,随後躲進一間正在裝修的房子。通過觀察,他發現該處房屋的隔壁正是該博主的住處。馮某在隔壁房内烤火取暖,等到 12 月 29 日凌晨 3 時許,才利用在裝修房内找到的人字梯和繩子,從該博主家大門爬到二樓陽台,推開陽台門進入二樓走廊。
因為事先已經通過該博主分享的視頻研究過房子的布局,馮某徑直進入目标房間,盜竊了金銀首飾及品牌女包、外币等物,又進入地下室,盜竊了 4 瓶茅台酒。
得手後,馮某從大門離開,先回到之前藏身的隔壁房子,将竊得的财物放進事先準備好的背包内,将人字梯、繩子放回原處。6 時許,馮某離開小區,在附近山中等到 10 時許,又乘坐之前使用的橡皮艇過河,離開現場。次日,馮某離開杭州前往廣州将品牌女包銷贓。因覺得盜竊的金銀首飾是假貨,馮某将其丢棄,将竊得的茅台酒、外币帶回老家藏匿。
12 月 29 日 12 時許,該博主發現家中被盜後報警。2023 年 1 月 16 日,犯罪嫌疑人馮某在老家被抓獲歸案,對自己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4 月 21 日,該案移送西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圍繞被盜财物的價值,檢察官進行了重點審查。經審查,西湖區檢察院認為,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夜間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财物,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于 5 月 19 日對馮某提起公訴。經審理,鑑于馮某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
在社交媒體分享日常生活,記錄美好瞬間的同時,應屏蔽涉及個人隐私的敏感信息,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來源:" 西湖檢察 " 微信公眾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