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安裝智能門鎖自帶攝像頭被鄰居告了,法院:拆,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周新歡 馮衛寧 記者 張曉培)市民趙某給自家入戶門更換安裝了帶有攝像頭功能的智能門鎖,本想圖個方便安全,沒想到竟被對門鄰居告上法庭。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審理該起案件,認為趙某安裝的智能門鎖,侵害了對門鄰居的隐私權,應将門鎖拆除。
徐某、趙某是某小區同一單元同一樓層鄰居,兩家入戶門相對且相距僅 2.3 米左右。徐某、趙某所在單元樓入戶門安裝有可視門鈴,需要刷卡或呼叫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方可進入。
2021 年 8 月,趙某将其入戶門鎖更換為智能門鎖,該智能門鎖具有高清廣角攝像頭,内置人體傳感器,3 米範圍内檢測到他人在門前徘徊一定時間,會觸發拍攝,并具有雲存儲功能,手機 App 可随時查看監控。對門鄰居徐某感覺到自己被監視,生活和隐私受到損害,因此與趙某發生糾紛,随後趙某通過手機端關閉了該功能,并使用貼紙覆蓋了攝像頭。徐某考慮再三,還是将鄰居告上法庭。
邳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徐某在其住宅内的活動以及進出住宅的情況屬于隐私權保護的範圍。徐某、趙某居住房屋入戶門東西方向相對、距離較近,趙某安裝的智能門鎖帶有的監控攝錄範圍覆蓋了徐某居住房屋的門口。如徐某房門敞開,房屋内部情況及人員活動信息亦在智能門鎖監控及攝錄範圍内。
同時,趙某安裝的智能門鎖檢測到他人在門前徘徊一定時間,觸發拍攝。雖然趙某通過手機端關閉了該功能,并使用貼紙覆蓋了攝像頭,但該功能的開關及攝像頭覆蓋不能由徐某所控制,客觀上徐某也無法對趙某使用智能門鎖的行為時刻進行監督。因此即使趙某關閉了徘徊報警功能及使用貼紙将攝像頭覆蓋,徐某的隐私仍存在受到侵害的現實危險。
綜上,法院判決趙某拆除案涉智能門鎖,并删除智能門鎖記錄的與徐某家庭有關的影像信息。
法官稱,具有攝錄、存儲等多種功能的智能門鎖、可視門鈴系現代科技發展的產物,具有保護人身、财產安全以及便利生活的功能,現行法律法規也未明确禁止居民安裝具備攝錄、存儲等多種功能的門鎖裝置。但是,當事人在安裝、使用此類裝置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應當盡到妥善的注意義務,根據自己房屋樓層的結構布局,選擇合理的安裝方式及位置,以避免對相鄰方的隐私等合法權益造成的影響。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