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結婚登記須提供戶口簿”上熱搜,折射當代青年婚戀觀分歧,歡迎閱讀。
7 月 10 日,# 結婚登記須提供戶口簿被指違背婚姻自由 # 這一詞條衝上微博熱搜,相關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有網民在民政部網站留言表示,現在婚姻登記必須提供戶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輕人往往因為父母粗暴幹涉而拿不出戶口簿,這與憲法規定的 " 結婚自由 " 原則相違背,建議對此規定進行修訂。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則答復稱,将予以關注。
結婚登記要帶戶口本兒,這件事并不新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件事為什麼在當下、在 2023 年能夠引發争議?
實際上,時光倒流一下,倒退回上個世紀,結婚手續所需的材料反倒不止身份證和戶口本兩樣這麼簡單。不過,在那時,這并不會引來 " 保守 " 的批評。新中國成立以來,包辦婚姻的封建制度被廢除,新式婚姻的手續已經比舊式那一套簡化太多。
在很長一段時間内,辦理結婚需要到部門、村(居)委會開具證明。職工會向部門提出申請,請其證明 " 茲有我部門職工某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達到法定結婚條件,同意其與某某結婚 " 并在文書上加蓋部門公章。還有一段時期,婚姻登記還需要提供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直到 2003 年 10 月,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廢止,由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才定下了如今的流程,距今已近二十年。新條例帶來的最大變化,就在于兩位申請人只需要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兩樣去登記,不再需要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婚檢證明這些材料——一言以蔽之,這二十年來,結婚這件事,已經不必再請示部門,但最好還是請示一下家裡。
2023 年了,結婚還需要請示家裡嗎?" 請示 ",決不能等同于 " 完全交給其處置 "。這一點,是讨論前的共識,也是相關條例制定的基礎。如果到了今天,家庭的幹涉還能完全斷絕一對愛侶主宰命運的可能,無論是政策還是民意都不會答應。
說是需要帶上戶口本兒,但國家也給特殊情況留出了餘地。真要想完全自主專斷,家庭同意這一步也并非完全不可繞開:正如規定允許的那樣,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可找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以此辦理婚姻登記。如果經濟實力允許,甚至可以自己買房,獨立出去另起一個戶口簿。換句話說,真想結,沒有結不了的。
為什麼這個二十年來運行得十分順暢的機制在今天依然能夠引發大範圍的讨論?這與當下年輕人對婚育問題的空前焦慮是有關的,還與年輕人和上一輩、年輕人和年輕人之間的認識彼此割裂有關。對結婚登記要不要帶上戶口簿的認識,也就約等于對婚姻是否與家庭支持挂鉤的認識。
家庭支持意味着什麼?在舊社會,它真的意味着 "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物質匮乏的年代,它可能是三尺布頭、一籃雞蛋。在瓊瑤盛行的那陣子,它似乎是凄美、不羁的反面。在當代中文互聯網社區,它就是網民吵得不可開交的 " 彩禮 "" 嫁妝 ",很可能是一個高達五六位的數字,也是大多數普通人組建一個新家的物質基礎。
我們來到了這麼一個時刻,現代的浪漫主義叙事和後現代的現實主義叙事交織的時刻,一種全新的壓倒一切的叙事尚未到來。當我們談論婚姻,我們在讨論什麼?有些人在讨論财富,有些人在讨論生育,有些人在讨論愛。那個在民政部網站留言的網友,無疑是最後一種。一些年輕人還沉浸在浪漫主義的自由戀愛叙事當中,另一些年輕人卻聲稱要告别 " 戀愛腦 ",冷眼相看。近期《消失的她》這部電影之所以引發輿論風暴,也是時勢使然。
當下,正如帶來戶口簿是結婚登記難以跳過、卻并非不可跳過的一步那樣,家庭支持也是婚姻難以跳過、卻并非不可跳過的一部分。婚姻當然是兩個人的自由,卻不可避免地牽涉兩個家庭的命運。無論在登記流程上如何解放,但在屬性上,卻與家庭财產分配、生育及後續的子女繼承問題上密不可分。選擇接受,意味着多一份保護,多一分安全。選擇拒絕,意味着全然地自主,也意味着要獨自承擔後果。世事從來都是如此——多一點自由,就少一道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