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一日之内7張研報罰單!雙随機檢查震懾,罰單總數已達52張涉26家券商,歡迎閱讀。
财聯社 8 月 25 日訊(記者 高豔雲)時隔約 1 個月有餘,又有一批研報罰單披露,數量多達 7 張。
8 月 25 日,浙江證監局與福建證監局分别披露 5 張和 2 張研報罰單,浙商證券及 3 名分析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财通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興業證券及 1 名分析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至此,自 5 月 10 日此輪 " 雙随機 " 檢查的首份券商研報罰單以來,3 個餘月研報罰單總數已達 52 張,涉及券商 26 家、研究所員工 54 人。
研報罰單牽涉的券商包括信達證券、中天證券、華安證券、中原證券、首創證券、太平洋、山西證券、西南證券、申港證券、野村東方國際、民生證券、申銀萬國、粵開證券、招商證券、英大證券、東亞前海證券、國泰君安、中信建投證券、渤海證券、國盛證券、國融證券、西部證券、國融證券、浙商證券、财通證券、興業證券等。
一日之内 7 張研報罰單
8 月 25 日,浙江證監局連發 5 張罰單,浙商證券及 3 名分析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财通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經查,浙商證券發布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制作不審慎的情形,傅嘉成、陳煜、史凡可分别作為各自證券研究報告的參與制作人員,對上述問題負有責任,除三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外,還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浙商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一是對證券分析師服務客戶、公開發表言論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三是個别研究報告制作不審慎,未能保證信息來源合規。
财通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業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及執行不到位、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服務客戶活動管控不嚴、人員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福建證監局發布的罰單顯示,興業證券及一位分析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興業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客戶服務行為内部控制和合規管理不到位,個别分析師的發言内容不夠審慎,李雙亮作為提供上述客戶服務的證券分析師,未執行相關内控、合規要求,發言内容不夠審慎。
三大問題、四大要求
上述研報罰單,均來自各地證監局在全行業開展研報業務 " 雙随機 " 現場檢查。今年 5 月,證監會向各券商通報了 2022 年研報 " 雙随機 " 的現場檢查情況,共覆蓋 45 家公司的 300 篇研報。
證監會對研報制作目前仍存在的三大問題進行了通報,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範要求及時更新調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體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别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針對此次檢查發現的部分證券公司研報業務内控薄弱環節、部分證券分析師等從業人員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證監會也重申了四點法規規範要求。
一是加強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質量研報堅實基礎;二是強化研報制作、審核、發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專業質量和合規水平,壓實制作環節責任要求,确保研報專業審慎;三是規範公開發表言論和客戶服務活動管控,強化輿情風險管理;四是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和内部問責制度,促進行業發展行穩致遠。
在加強研報信息來源和留痕管理方面,首先要加強信息收集環節管理,确保信息來源合法合規;其次是優化信息來源核實機制,明确專項提級審核措施;
強化研報制作、審核、發布全流程内部控制方面,一是壓實制作環節責任要求,确保研報專業審慎;二是強化審核環節管控,确保質控合規落實到位;三是加強發布環節審慎評估,确保重大事項提級審核執行有效;四是強化投價報告管理,提高投價報告質量。
規範公開發表言論和客戶服務活動管控方面,首先要實施全面管理,确保業務活動管控有效;其次是強化責任擔當,規範員工公開發表言論;三是重視輿情管理,自覺維護公司和行業聲譽。
完善人員績效考核和内部問責制度方面,一是科學設定考核指标,确保有效激勵約束;二是加強人員管理,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