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谷歌購物服務被訴壟斷案在歐盟最高法院開庭審理,歡迎閱讀。
日前有相關報道顯示,當地時間本周二,歐盟委員會方面訴谷歌購物服務 Google Shopping 涉嫌壟斷一案,已在歐盟最高法院 " 歐洲法院 " ( CJEU ) 開庭審理。
據悉,這一訴訟可追溯至 2017 年。當年 6 月,歐盟委員會方面指控谷歌濫用其在搜索引擎市場的主導地位,在搜索結果的廣告位中 " 偏袒 "Google Shopping、降低其他競争對手的排名,要求谷歌停止這一行為、并對其罰款 24.2 億歐元。
對于這一裁決,谷歌方面向歐盟中級法院 " 綜合法院 " 提起上訴。随後在 2021 年 11 月,綜合法院駁回了谷歌的上訴,随後谷歌再次向最高法院 " 歐洲法院 " 提起上訴。
據了解,在日前的庭審中,谷歌公司的律師 Thomas Graf 表示,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谷歌對競争對手采取的不同對待方式是一種濫用行為," 不同對待 " 本身并不是反競争行為。
Thomas Graf 指出," 通常如企業之間發生競争,肯定不會像對待自己一樣來對待競争對手,相反一定會區别對待。對于一家企業而言,競争的意義就是讓自己與競争對手區分開來,而不是與競争對手結盟,所有人都一樣 "。此外他還強調," 将每一種不同的待遇,特别是對第一方和第三方企業的不同待遇都認定為濫用,這是不合理的,将破壞競争、削弱創新能力 "。
但歐盟委員會律師 Fernando Castillo de la Torre 則駁斥了谷歌方面的論點,稱該公司利用算法不公平地偏袒 Google Shopping,違反了反壟斷法。Fernando Castillo de la Torre 表示," 谷歌可以利用其算法,降低那些與用戶查詢不太相關的結果的可見度。但是,他們無權利用其在搜索領網域的主導地位,推廣其自家服務的搜索結果,同時降低競争對手的搜索結果排名 "。
據歐洲法院首席檢察長 Juliane Kokott 透露,她将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發表不具約束力的意見,并且根據她的建議,歐洲法院将在未來幾個月内對該案做出最終裁決。
需要注意的是,除 Google Shopping 外,谷歌還因廣告業務和安卓移動作業系統涉嫌壟斷而被歐盟委員會分别判罰 14.9 億歐元、43.4 億歐元。但對于這兩項判決,谷歌方面同樣已經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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