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香港廉政公署出手!華晨中國董事會主席被拘留調查,已保釋外出,歡迎閱讀。
每經編輯:李澤東
8 月 8 日,華晨中國(HK1114)公告,8 月 3 日,香港廉政公署 ( 下稱廉署 ) 人員到訪公司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執行一項搜查令。
公司董事會獲悉,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吳小安于 8 月 3 日被廉署拘留調查懷疑涉及觸犯香港法例第 201 章《防止賄賂條例》第 9 ( 1 ) ( a ) 條,并于 8 月 4 日在不獲起訴情況下保釋外出。
8 月 8 日午間,華晨中國(HK1114)復牌,盤中一度重挫逾 8%。截至收盤,華晨中國報 3.79 港元 / 股,跌幅收窄至 3.81%,全天成交額 2.72 億港元,總市值 191.2 億港元。
華晨中國董事會主席被拘留調查,已掌舵 20 餘年
華晨中國、新晨動力公告稱,8 月 3 日,香港廉政公署 ( 下稱廉署 ) 人員到訪公司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執行一項搜查令。
公司董事會獲悉,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吳小安于 8 月 3 日被廉署拘留調查懷疑涉及觸犯香港法例第 201 章《防止賄賂條例》第 9 ( 1 ) ( a ) 條,并于 8 月 4 日在不獲起訴情況下保釋外出。
香港法例第 201 章《防止賄賂條例》第 9 ( 1 ) ( a ) 條主要涉及 " 代理人的貪污交易 ",條文如下:
圖片來源:香港廉政公署官網
(1)任何代理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他作出以下行為的誘因或報酬,或由于他作出以下行為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a)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
華晨中國表示董事會認為于公布日期,調查并無對集團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而集團業務及運作維持正常,将于适當時候就廉署的調查尋求法律意見。
資料顯示,吳小安自 2002 年 6 月出任華晨中國董事會主席,曾擔任公司财務總監,于 1994 年 1 月出任執行董事,現為公司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員會成員。他從事汽車行業已有 27 年,在華晨中國主要負責集團整體戰略規劃及業務發展。
華晨集團破產計劃獲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歷時近三年的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破產重整,日前終于有了新進展。
6 月 14 日,沈陽汽車與華晨集團等 12 家實質合并重整企業籤署了《重整投資協定》。根據此協定,沈陽汽車作為總投資人,以取得重整後的華晨集團 100% 股權的方式整體承接華晨集團等 12 家實質合并重整企業資產。
8 月 2 日晚間,金杯汽車發布公告稱,當天收到告知函,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公告裁定批準《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計劃》并終止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重整程式。
據前期所披露的投資方案,沈陽汽車投資的目的是發展沈陽市的汽車產業。天眼查 APP 顯示,沈陽汽車成立于今年 2 月 21 日,由沈陽财瑞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持股。股權穿透進一步顯示,沈陽财瑞投資有限公司最終實控人為沈陽市國資委。
公開資料顯示,華晨集團是由遼寧省國資委控股的大型汽車制造公司,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金杯汽車、申華控股和華晨中國三家上市公司,并通過華晨中國與寶馬集團合資成立華晨寶馬。
圖片來源:華晨寶馬官網
此前,2020 年 11 月,華晨集團陷入财務危機,經債權人申請,沈陽中院裁定受理華晨集團重整案件。次年 3 月份,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進行實質合并重整。
2021 年 9 月,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按照規定需提交重整計劃草案,但一直延期至 2022 年 6 月,首版重組計劃才正式出爐。2022 年 6 月 30 日,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的第三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并對重整計劃進行表決,但未獲得批準。
根據此前披露的信息,截至 2022 年 6 月 1 日,共計 6029 家債權人向華晨集團管理人申報了債權,金額合計 577.18 億元。賬本記錄在案的債權人未申報債權,共計 132.94 億元,以及無須申報的職工債權,共計 7.86 億元。華晨集團總負債合計高達約 718 億元。
時間來到今年 2 月 23 日,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資人,并于 5 月 29 日确定沈陽汽車為重整計劃中選投資人。6 月 14 日,沈陽汽車與上述 12 家企業、管理人共同籤署實質合并重整投資協定,華晨集團等 12 家企業破產重整邁出關鍵一步。
随後召開的第四次債權人會議上,重整計劃草案獲得通過。8 月 2 日,重整計劃被法院裁定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