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财經經驗:地方借錢破5萬億!花在了這些地方,歡迎閱讀。
地方政府加快了借錢的速度,并将資金投向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等,以擴大政府有效投資穩增長。
目前地方政府合法借錢的渠道基本來自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根據公開數據,今年前 8 個月,全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約 5.4 萬億元,同比下降約 14%。
總體看,今年地方借錢速度依然慢于去年同期,但 8 月份發債明顯提速。
由于 8 月份新增債券加快發行,8 月全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超過 1 萬億元(約 1.2 萬億元),比 7 月份增加近 0.5 萬億元,淨融資規模比 7 月增加約 0.6 萬億元。
8 月發債提速符合市場預期。中央此前多次要求加快專項債發行使用進度。财政部在近日發布的《2024 年上半年中國财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下稱《報告》)中,要求下一步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
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認為,上半年地方債發行進度偏慢,為不影響債券資金在年内的使用進度,6 月以來各部門、各地區加快部署地方債發行工作,8 月地方債發行明顯提速,将支撐基建投資較快增長。
盡管今年以來地方借錢規模低于去年,但超 5 萬億元巨額資金究竟花在哪裡,依然受到外界關注。
地方政府債券按用途分為新增債券和再融資債券。新增債券是新發行的債券,資金主要用于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民生項目等的建設。而再融資債券則主要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本金,屬于 " 借新還舊 "。
公開數據顯示,今年前 8 月地方發行的 5.4 萬億元政府債券中,再融資債券約 2.3 萬億元,同比下降約 12%。新增債券約 3.1 萬億元,同比下降約 16%。
不難發現,地方借的 5.4 萬億元資金,四成多用于償還舊債,從而緩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降低融資成本,均衡存量政府到期債券規模。剩下的資金主要用于重大項目建設。
财政部數據顯示,今年前 7 個月,地方政府償還本金利息合計約 2.9 萬億元,其中本金部分主要靠再融資債券融資來償還。
在今年前 8 個月的新增債券 3.1 萬億元中,新增專項債券約 2.6 萬億元,新增一般債約 0.5 萬億元。
一般債資金主要用于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而專項債資金則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且收益能夠覆蓋本息。目前新增債券主要集中在新增專項債,今年前 8 個月約 2.6 萬億元新增專項債資金花在了哪兒?
根據企業預警通數據,今年前 8 個月,新增專項債資金中,約 33% 投向市政和產業園基礎設施,約 20% 投向鐵路、軌道交通、收費公路等交通設施,約 8% 投向棚戶區改造,約 7% 投向醫療衛生,約 6% 投向農林水利等。
地方政府債券尤其是專項債發行效果如何?
不久前财政部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今年前 7 個月,各地發行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17749 億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設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社會事業、交通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黨中央、國務院确定的重點領網域建設,發揮了專項債券資金強基礎、補短板、惠民生、擴投資等積極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專項債、增發國債、超長期特别國債等資金推動基礎設施投資保持增長。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7 月份,基礎設施投資同比增長 4.9%,增速比全部投資高 1.3 個百分點,拉動全部投資增長 1.0 個百分點。其中,水利管理業投資,鐵路運輸業投資保持兩位數高增長。
不過,最近一些地方審計報告也披露了地方政府專項債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老問題。如部分專項債項目申報時誇大收益,部分項目進展慢、資金閒置、資金被挪用,部分項目收益不及預期甚至沒有收益。
财達證券副總經理胡恒松告訴第一财經,一些專項債項目在籌備階段,憑空捏造收益,項目前期手續材料不全。一些項目投向領網域不明确,因前期準備工作不扎實,債券資金無法及時下達資金,或資金閒置,一些專項債或被挪用,這都會導致最終項目收益不及預期。
他建議,完善專項債項目收入監管制度。對于項目收入建立專項賬戶,将項目所形成的收入存入到專項賬戶中,實行專項收入專項審核的機制,以解決項目收益注水和項目收入不及預期的問題。
另外,胡恒松建議,對于下達專項債資金可建立專項賬戶,專項資金只用于所申報的專項債項目,讓資金 " 跟着項目走 "。對于不符合開工條件的項目,若資金已經下達則應盡快上報,上報後統籌調整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項目上,以解決資金閒置和資金挪用的問題。
财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督促地方進一步加快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提高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帶動擴大有效投資,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财政部數據顯示,截至 2024 年 7 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約 42.8 萬億元。其中,一般債務 16.2 萬億元,專項債務 26.6 萬億元。
财政部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經過各方面協同努力,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得到整體緩解,隐性債務規模逐步下降。總的看,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