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汽車經驗:7月1日起,全國範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标準6b階段,歡迎閱讀。
網通社快訊 2023 年 5 月 8 日,生态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标準有關事宜的公告》。
公告顯示,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全國範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标準 6b 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标準 6b 階段的汽車。
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制造日期為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于 2023 年 7 月 1 日 0 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籤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日期為準。
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 RDE 試驗)報告結果為 " 僅監測 " 等輕型汽車國六 b 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汽車生產、進口企業作為環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确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依據國六排放标準 6b 階段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圖 / 文 網通社 奚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