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驚現第4娃,為何這樣還無法認定重婚罪?,歡迎閱讀。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12 月 28 日上午,在江西德興市法院," 結婚 16 年 3 娃非親生 " 當事人雙方離婚案開庭審理。值得一提的是,法庭上陳先生當庭提交了新證據,其妻子于 2022 年 11 月在上饒市某醫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兒,陪產人就是與她有不正當關系的吳某某。面對這一新消息,不少網友表示 " 三觀被炸裂 ",并認為應當追究女方重婚罪,甚至認為對方應當淨身出戶。真能如此嗎?現代快報記者專門咨詢律師對此進行解答。
" 就現有證據來看,陳先生要想認定對方重婚罪确有難度。"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想認定婚姻内一方涉嫌重婚罪,一種情形是有配偶的人再次登記結婚,涉嫌重婚罪;另一種情形是明知對方有配偶,兩人仍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該情形證據标準較高,是否認定為重婚罪有争議。這起案件中,陳先生的妻子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婚内出軌生了四個孩子,不過,并沒有再次登記結婚,較難認定為重婚罪。此外,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陳先生要想認定女方出軌後和情人以夫妻名義進行生活,可能還在尋求更多的證據證明。
此外,還有不少網友認為,婚姻内一旦一方出軌,在起訴離婚後,對方就應該被判決淨身出戶。但在實際司法實踐中,過錯方離婚一般不會淨身出戶。" 過錯方對非過錯方可能會進行一定的賠償,但是不至于淨身出戶。" 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豔律師表示,出軌一方屬于過錯方,分割财產時無過錯方可以多分。但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财產。只要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淨身出戶的可能性近乎為零。
" 通常離婚時财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若能雙方協商一致,或者籤署有真實有效的内部協定,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辦法協定一致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決分割财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傾向于保護為家庭付出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多分并且要求損害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包括了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呂金豔說。
不過,如果協定離婚中,一方答應淨身出戶,法律并不幹涉。也就是說,如果協定離婚中,一方自願或答應淨身出戶,法律并不幹涉。在訴訟離婚中,男女雙方籤署協定,以其他權益作為交換條件,約定一方淨身出戶,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同樣視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調解的過程中,一方自動放棄分割财產的權利主張,則有可能淨身出戶。除了以上的情況,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财產權益。
(校對 張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