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一杯飲料半杯冰!兩協會最新倡議,歡迎閱讀。
一杯飲料半杯冰,
這是賣冰還是賣飲料?
近年來,有關咖啡、奶茶去冰後
只剩半杯的吐槽從未停止。
前段時間,有多名網友反映稱某咖啡品牌冰量過多、要求去冰量少的問題。而後咖啡官方客服回應門店飲品均按照統一程式制作,有固定杯量。
很多網友紛紛曬出了自己買的冰飲,很明顯可以看到只要快點喝,杯子裡就會剩下大半杯的冰塊,網友直呼 " 凍嘴 ","20 幾塊錢的咖啡吸幾口就空了 ",剩下的咖啡等冰化了就淡得和水一樣。
但也有反對聲音表示,比如常見的美式咖啡本來就是一樣量的濃縮咖啡倒進水裡,冰咖啡只不過是倒到冰水混合物裡,量是一樣的,緩緩再喝不就完了。
還有人表示 " 去冰不滿杯 " 已經成了飲品界不成文的規定,很多其他品牌的飲品也是如此。
7 月 26 日,江蘇省消保委通過微信公眾号發文表示,商家加冰要 " 有度 "。面對 " 去冰 " 的制作請求,商家多以 " 影響口感 "" 固定配方 " 作為回絕消費者的托詞,理所當然的拒絕換位思考,保持着獨家研發的品牌姿态。另外,點單頁面沒有單獨的 " 去冰 " 選項,這是人為增加消費者的交易溝通成本,有意限縮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商家應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冷飲加冰要有度。
關于飲品加冰
兩協會最新倡議
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 8 月 23 日發出倡議,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
中消協介紹,近日有消費者在某知名飲料店選購飲品時,發現飲品中冰塊含量占到飲品總量的 2/3,冰塊含量過多導致飲用體驗感變差。也有的消費者反映,部分飲品在手機點單頁面的溫度選項只有 " 冰 ",有些飲料店甚至拒絕消費者提出的 " 去冰 " 飲品需求。
中消協表示,相關媒體就飲品加冰情況,對北京市西單商圈、朝陽大悅城、國貿、西三旗等商圈的知名冷飲品牌進行消費體驗發現,一是餐飲經營者對冰量缺乏統一标準,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鋪對于正常冰的标準也不統一。二是各餐飲經營者的冰塊大小、形狀不同,有的飲品中冰塊為扁片或中空狀,因此不能簡單以冰塊數量來衡量加冰量。
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在此倡議廣大餐飲經營者:
一、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只要是與正确的判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關聯的情況與信息,消費者都有權知悉,經營者都應該提供。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飲品存在确實無法去冰或飲品為特定的冰與配料結合等情況,餐飲經營者應在點單頁面明确标注或在點單時提示消費者注意。
二、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只有按照個人意願決定是否消費、消費什麼、以什麼方式消費,其消費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滿足。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為消費者提供 " 多冰 "" 正常冰 "" 少冰 "" 去冰 " 或通過備注方式調整加冰數量等個性化選項,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也可以将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落實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要求從事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心懷責任擔當,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經營理念,保障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消費者購買飲料時,默認購買的是飲料而不是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台、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疑問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復。
僅靠監管部門倡議肯定不夠,飲品行業也該加快兼顧冰感口感與濃度的產品,比如使用冰凍奶或風味冰加入飲品,不斷推陳出新,讓消費者滿意。
目前,奶茶咖啡在不少年輕人的生活中已經成為習慣,各類網紅店網紅產品層出不窮也證明了飲品賽道的潛力,在這種環境中,傾聽消費者意見就變得更加切實重要了,諸如 " 一杯飲料半杯冰 " 這樣的事情,不僅僅是玩笑話,而是确實需要被改善的產品。
你在生活中遇到過
一杯飲料半杯冰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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