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娛樂經驗:王晶短劇出品方成老賴:借款30萬不還,被申請強制執行,歡迎閱讀。
4 月 10 日消息,新腕兒獲悉,知名導演王晶進入短劇行業做的第一部短劇《億萬傻王子》出品方之一星現因借錢不還最近成了老賴。
11 月 26 日,新腕兒報道,大導演王晶進軍短劇,《億萬傻王子》開拍,從開機現場可以看到北京星現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系出品方之一。
3 月 27 日,新腕兒對王晶高亞麟等影視名人短劇成績單進行了大盤點。
整體來說,王晶的第一部短劇《億萬傻王子》沒有一炮走紅,現在卻被出品方之一的星現借款不還搶了風頭。
到底是怎麼回事?
新腕兒拿到了關于原告雨信和被告星現的借款合同和法院二審判決書。
先看借款協定。
星現向雨信借款 30 萬元,借款期 1 個月,擔保人王某某。
雙方約定打款賬戶均為對公賬戶,擔保人王某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借款協定三方個籤字蓋章。
從借款協定來看,就是兩家公司之間的對公借款信息,還有一名叫王某某的自然人擔保。
雨信公司負責人楊先生表示,經過朋友介紹認識的星現,這家公司拿王晶背書,一直想讓楊先生投資星現公司和該公司制作的網劇,并且中間安排了和王晶的多次見面,但因為楊先生對行業不熟悉就沒有參與投資,後來網劇開機了,星現說有資方臨時撤資有幾十萬元的缺口,找楊先生幫忙拆借 30 萬元,一個月就能還上。
楊先生礙于面子,想着是借款而不是投資,雙方于是籤訂了借款協定,還款時間約定為 1 個月,不過目前已經過去近兩年,這筆款項仍然沒有還給雨信公司。
雨信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星現和擔保人王某某還款,一審法院判決星現還款,但星現表示不服,對此進行了上訴。
今年 2 月份,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終審判決,駁回了星現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星現作為借款方,需要按照合同還款。
我們來看看二審判決書。
你敢信嗎?借錢的一方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訴。
根據借款協定顯示的内容,星現和雨信就是合同相對方,所以,這兩家公司之間的借款合同是真實有效的,但星現提起的上訴理由就比較啼笑皆非了,以無任何業務合作溝通,并且否認存在合同關系。
擔保人王某某倒是實在,表示願意承擔還款責任。
可星現公司的上訴理由,這是在羞辱誰的智商?
二審法院表示認可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了星現的上訴,維持原判,也就是按照合同還款,還有利息、違約金和其他訴訟費用。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也就是說,星現公司必須得還錢了。
這事兒看到這裡,情況就很清楚了,借款合同真實有效,法院二審判決支持原告雨信的訴訟請求。但是吧,被告方星現和擔保人王某某在輸掉二審後并沒有還款的意思。
雨信公司被迫申請強制執行。
雨信公司提供的申請強制執行信息。
新腕兒又從企查查查詢到了星現公司的強制執行信息。
雨信先是申請了對星現和王某的财產保全,凍結了相關額度的财產,在二審勝訴後,随後發起了強制執行申請,要求兩名被告還款加利息一共 345750 元。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有人可能會問了,這事兒跟王晶啥關系?
從合同上來說,确實沒關系。但從具體事實關聯來看,星現的确是王晶短劇《億萬傻王子》的出品方之一,原告方也表示和王晶多次見面,但可以肯定的是,王晶不是本案原被告當事人的任何一方。
事情不大,白紙黑字借款協定、加上法院都終審判決了,不還錢我們是沒想到的。這事兒也給業界和從業者留下了一些教訓。
一是不要借款給任何外人。如今的環境,借錢不還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你自己不崩潰,還是拒絕那些泛泛之交的借款請求,得罪了就得罪了,他們本就是滄海一粟。也不要貪圖利息,說不定人家圖你的本金。
自己親戚的借款請求看着來,本着救急不救窮為首要原則,如果是借款創業,那最好拒絕,回頭給你霍霍了也不還你。有多大能力創多大業。
二是合作之前,多使用公共查詢工具查詢相關公司的工商信息,查看是否有相關訴訟,以及被執行的信息,和健康公司合作,不要和帶病公司合作。
三是不要輕易投資網劇、短劇。這個行業裡面做得好的企業只是微利,不是暴利,更多的是虧到倒閉,當心投出去了打水漂,而且影視制作環節貓膩更多。
比如一部短劇和你說制作費用 50 萬,你看了劇本和導演很有信心,50 萬全部自己出了,但是實際上在籌備環節就會被人扣走 10 萬,剩下 40 萬承制,原本該 50 萬的制作水準,現在立刻降到 40 萬的水準。你看你投了 50 萬一毛錢還沒有回本,籌備方已經先一本萬利回了 10 萬。最後片子沒火,你可實打實虧出去 50 萬,而且收不回來,這可不是借款,打官司到天王老子那都沒用。
而且導演可能都不是之前說好的人選,而是給你換了個外包。
永遠不要去賺你認知以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