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分享的社會經驗:男童被狗咬傷,打了疫苗仍離世!這一點很關鍵,很多人卻不知道,歡迎閱讀。
現代社會養狗的人越來越多
狗傷人事件也層出不窮
安徽某地 6 歲的男童昊昊
在自家小區玩耍時
被突然竄出來的狗咬傷面頰
立即送醫救治,之後打了疫苗
可男童還是不幸離世 ……
近日,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司鑑院)法醫病理室主任法醫師張建華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回憶起多年前辦理的這起案件。
得知孩子被狗咬後,昊昊的父母立即将孩子送往當地 A 醫院救治。當晚,昊昊接受了眼睑重建成形和右眼睑裂傷縫合手術,但由于醫院沒有狂犬疫苗,昊昊次日在另一家醫院注射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狂犬病疫苗。本以為無大礙了,可昊昊出院後便出現了嚴重的發熱、嗜睡等類似狂犬病症狀,之後昊昊再次被送到醫院。經南京兒童醫院與南京二院聯合診斷,昊昊被确診為狂犬病,經搶救無效死亡。
昊昊的父母随後将養狗人、初次就診的 A 醫院和物業公司等多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 80 萬元。
由于涉及多方被告,對混合過錯責任的判定是個難題。法院委托司鑑院就此案是否涉及醫療過錯作出司法鑑定。
張建華有 20 多年的從業經歷,盡管經手案件眾多,但他對此案依然記憶猶新。" 當時此案社會影響很大,受害者才 6 歲,加上當時國内曝出了疫苗造假事件,盡管此案已經排除假疫苗的可能,但一些人依然推波助瀾,質疑接種的疫苗有問題。" 張建華說。
為慎重起見,張建華對案情進行了仔細研究,并邀請院外專家一起審查,後正式受理了該案委托。
本次鑑定的事由是針對初次接診的 A 醫院進行醫療損害鑑定。" 昊昊的臨床症狀非常典型,就是狂犬病,恐水、怕風、發熱、嗜睡 …… 因此本案昊昊的死亡原因是明确的,雖然死後未進行屍體解剖,但并不影響醫療損害鑑定。" 張建華說。
那麼,A 醫院的醫療行為到底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其過錯是否與昊昊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呢?
張建華拿出一份資料告訴記者,狂犬病的預防治療有其基本的處置規範,患者被咬傷後,要進行徹底的創口清洗,然後及時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疫苗,所有這些程式和時間節點都有嚴格要求。而法醫需要搞明白的是,A 醫院是否嚴格按照這些規範對昊昊進行了治療。
鑑定過程中,張建華邀請了上海地區傳染病防治醫院的兩名專家進行會診,分析了 A 醫院的治療行為。
" 我們發現,這家醫院在治療上存在四方面問題。" 張建華說,這四方面問題恰恰是法院判定 A 醫院責任的關鍵依據,也是他與專家會診讨論近 1 個月的結果。
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傷者被狗咬傷之後,需要用 20% 的肥皂水或其他弱鹼性清潔劑,以及一定壓力的流動清水衝洗 15 分鍾以上。但根據 A 醫院的病史記錄,昊昊在當天下午送醫後,A 醫院只是對傷口進行了消毒與縫合。" 孩子的創口在面頰部,醫生可能認為不方便衝洗。" 張建華說。
傷口衝洗過後,應該用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在傷口周圍進行局部浸潤注射,使抗體浸潤到組織中,以中和病毒,然後等待兩個小時後再縫合包扎。而當時,A 醫院并沒有狂犬疫苗,醫生直接對傷口進行了縫合,也未告知家長及時轉院,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
" 狂犬病一旦染病,死亡率是 100%,所以剛被咬的時候一定要及時注射疫苗。"
" 院方并沒有将狂犬病的發病風險告知向昊昊家長,結果家長第二天才帶孩子去打疫苗。同時由于面部傷口離大腦近,加快了昊昊病情的發作。" 張建華說,很多人雖然知道被狗咬了要打疫苗,但卻很少有人知道打疫苗有多緊迫。
此外,張建華在仔細研究了 A 醫院的病歷後發現,其病歷存在書寫不規範的問題。" 雖然這只是小問題,但對于法醫來講,這樣的細枝末節不能被忽視。"
最終,根據專家會診結果,法醫病理室得出鑑定意見:該醫院對昊昊的醫療行為不符合《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辦法》,增加了昊昊狂犬病毒感染及發病的風險,與昊昊死亡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系,建議判定其過錯行為在死因構成中占比為 45% 至 55%。
随後,張建華向法院遞交了鑑定意見書。法庭上,雖然 A 醫院方找了傳染科醫生作為專家證人,但面對司鑑院出具的鑑定報告,對方還是無從辯解。" 我們都是嚴格按照傳染病的防治規範做的鑑定,每一個結論都有可靠支撐,經得起推敲。" 張建華說。
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采納了司鑑院的鑑定意見,判定養狗人、物業公司、A 醫院按照 35%、20%、45% 的責任賠償原告 78 萬餘元。一審後,幾名被告不服,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建華呼籲:
" 對于狗咬傷處置必須及時、規範,
狂犬疫苗接種越早越好,
否則後果和風險難以預測。"
來源:法治日報